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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文化大學教育學院研究傑出教師遴選辦法

111年08月09日教育學院111學年度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
115年04月29日教育學院114學年度第4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

第一條 本學院為提高學術研究水準、擴大研究能量,鼓勵教師致力於學術研究,並肯定教師於對外爭取研究計畫及發表學術成果之努力與貢獻,特訂定「研究傑出教師遴選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,以表揚研究傑出之教師。

第二條 任職本學院滿一年之專任或專案教師,潛心研究著有成效,堪為表率者,得由所屬單位推薦參與研究傑出教師之遴選。

第三條 研究傑出教師遴選每學年舉辦一次,名額以乙名為限。

第四條 本學院各單位於每年10月底前送出推薦人選乙名至院教師評審委員會參與遴選。推薦表所載資料年度8月1日起至推薦年度7月31日止之研究成果及相關績效為限

第五條 曾獲本學院研究傑出教師者,仍得再次接受推薦參與遴選;惟再次參與遴選時,所提學術著作、研究計畫及相關績效資料,不得重複採計曾據以獲獎之資料。

條 獲獎教師每人頒發獎金新台幣貳仟元整、獎狀乙紙及名列「教育學院教師榮譽榜」。並於公布獲獎後一年內辦理下列事項:(一)提供研究經驗專題演講一場、(二)得針對本學院教師提供研究諮詢服務。

條 本辦法經本學院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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